回复内容:
MM: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和雨花区物价检查所进行办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您反映“天心区部分楼盘补差价”的问题,经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现场调查核实,丽发新城、创世纪广场开发商均按公示价格正常销售,未发现有捂盘和需补差价购买现象。2018年3月29日17:10该局已电话回复您。
您反映“中机眼睛城开发商让中介卖房,打着抵工程款的旗号,要购买者补差价,少的几十万,好的房子甚至四五十万,现在中介到处卖他们的房子,这是变相与限价政策、影响恶劣,请政府查处,并要求他们正常开盘”的问题,经雨花区物价检查所与您沟通,您没有购买房子,也不能提供被举报人违规收取费用的相关证据,根据《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第六条第(三)项:“没有提供被举报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的,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的规定,此次举报不予受理,并告知您,如取到开发商违规收费的相关证据后再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4月2日10时10分该所就此回复您,您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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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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