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张先生: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进行办理,现将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2018年3月20日,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工作人员对恒基兆佳(湖南)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凯旋门营销中心进行现场调查,调取凯旋门往期销售价格公示,公示对商品房的楼栋、楼层、建筑面积、单价、总价、享受折扣、销售状况等进行了详细说明。经查,您签字确认的《长沙县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您所购房屋为11栋1408号房。该楼盘现场负责人提供了您签字确认的《团购合同》证明您是自愿参与交6000元抵30000元房款活动。根据该楼盘现场负责人提供的往期销售价格公示,11栋1408号房公示总价为647337元,您在先享受6000元抵30000元房款活动的基础上另外再享受了其他购房优惠,最后11栋1408号房的成交总价款为569528元,您确实享受到了房价优惠。您反映的其他问题,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如您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该局联系。(单位:长沙县行政执法五分局,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1号,联系电话:84011087)。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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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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