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李先生: 您好!您给领导信箱关于清溪川九号政府定价的疑问的信件收悉。现就您的疑问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96号)相关规定,我委在综合雨花区政府、市住建及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对清溪川九号项目销售价格意见基础上,对该项目预售商品房进行价格监制。 按规定清溪川九号同质可比楼盘建发中央悦府、京武浪琴山两个楼盘由雨花区人民政府选定,报市住建部门审核同质可比各项条件,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进行指数比对,分别提出价格监制意见,我委综合各方意见,签署价格监制意见12590元/㎡。 2018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