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王先生:
您好!您向领导信箱咨询清溪川九号二期开盘价高于周边房价的信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清溪川九号二期因无去年十月销售记录,按我市此次调控房地产价格指导性文件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规定,由雨花区人民政府找与之相匹配的同质可比楼盘,我委会同市住建部门、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队共同参考这些楼盘去年十月的销售均价核准清溪川九号二期销售价格,没有违反《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气操作规程》。
《长沙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不适用于我市定向限价商品住房的价格管理。定向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按市人民政府长政办发[2017]65号文件执行。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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