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收取认筹金 |
来件人:小唐 来信时间:2017-12-28 14:45:43 |
来信内容:
请问贵部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向有意向的购房者收取认筹金是否是法律或者政策支持? 现在长沙大部分楼盘都收取高额认筹金,要求签署认筹协议,一般说明3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今年连续认筹好几个楼盘,都摇号未中,首付款已经全都套在了各开发商的认筹金里了,短时间内都没法再买房了。望贵部门能予以答复以及能否协助让各开发商给未选到房的认筹者快速的退还认筹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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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小唐:
您好!建议咨询市住建委。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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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8-01-09 12:3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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