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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售房价是否超高
来件人:迷糊    来信时间:2017-03-30 11:06:00
来信内容:
您好,《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三、1 中写到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不予办理申报监制,暂停其网签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对该企业进行告诫、约谈,必要时对该楼盘进行成本监审。
请问销售价格明显过高是什么概念,超过公示价多少金额或比例为超高价,可向什么部门投诉?电话多少?
若开福区一楼盘,2016年10月份公示价格为6500元,2017年3月25日售楼价格是7800元,是否为超高?
公示价格查询链接(http://floor.0731fdc.com/jggs.php),此网站公示价格是否准确,若不准确,请告知准确公示价格链接。
盼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关于如何界定售房价是否超高的答复

 

迷糊:

你好!你给领导信箱写的“如何界定售房价格是否超高”的信件收悉。现就你所提如何界定售房价格是否超高问题,答复如下:

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差价有可能是地理位置、朝向和楼层因素造成。但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与以往销售记录及与周边楼盘销售价格相比涨幅太高太快,则存在价格明显过高情况。你所反映的开福区有个楼盘销售价格2017325日与201610月公示价格的不一致的情况,如发现有超过公示价格的可拨打12358向长沙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举报。房价公示价格由市住建委房产信息中心提供,相关查询链接请咨询市房产信息中心。

 

 

2017410

回复时间:2017-04-18 0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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