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关于1757378号领导信箱信件的处理情况
关于发信人赫连勃勃的信件我委已收悉。在接到该信件后,我委指派价监局第一时间会同开福区发改局对举报人反映事由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省、市价格部门没有关于房产证加急费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定,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示的收费项目也没有房产证加急费。由于加急费不属于价格部门管价范畴,是市场调节行为,则该行为未构成价格违法。我委已积极联合各方希望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目前,我委已再次督促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方积极与周炜沟通协商,争取处理好双方的费用纠纷,如和解不成,当事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同时要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政策,合法诚信经营。
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6年12月13日 |